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职责及相关工作的详细介绍

类别:凤台资讯 时间:2024-06-09 浏览: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职能股(室):

凤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0个职能处室(室):

1. 办公室

全面协调机关政务;负责机关日常运行工作,包括文件、会议、机要、档案、接待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综合管理等工作;负责编报全系统财务收支预决算,调整局及所属单位经费、专项资金计划、预算;负责局主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的集中核算和延伸核算;负责政府采购与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工作;拟定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职工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工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局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度目标考核。

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救济、稳定有关政策;承担选择单干的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转业干部配偶、子女的安置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就业促进司

统筹城乡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劳动者平等就业和跨区域有序流动有关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全县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经营许可证、民办职业介绍许可证审批工作;落实城乡劳动力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制定全县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提出年度就业资金安排意见;落实新一轮就业优惠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实施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统一管理全县企业档案。

深入贯彻落实农民工有关政策规划,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区域有序流动有关政策措施,推动农民工特别是采煤塌陷区农民(失地农民)有关政策落地,承担全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办法;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落实预防、调控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监督落实企事业单位改组改制中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措施;负责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失业待遇的审核、审批。

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出创业资金安排,审核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条件,建立创业项目库和专家库,对创业者进行创业指导,负责农民工创业园区的统筹管理和政策实施。

(三)刘桂汉分管军队能力建设司

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城镇激励政策;落实技工学校、就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人员再培训标准。承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考核定级工作。

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负责组建全县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组织、指导、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估、评审、发证和聘任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规划和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选拔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后备人选;落实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凤凰工作和归国专家落户凤凰的政策;负责有关科研经费工作;承担县内外国(境)机构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引进外国智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凤台人事和社会保障网,拟定引进外国智力的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来凤工作的外国专家管理工作凤台人事和社会保障网,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县聘请外国专家重点项目;负责全县出国培训工作的管理,负责出国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的审查和管理。

(四)政策法规司

拟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综合研究;承担本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和执法监督等有关工作;协调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制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重大劳动违法行为;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相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置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实施规则、办法;落实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防范及其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法规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处理有关劳动人事争议和机构协调工作;落实杜绝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等有关政策措施;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分析工作。

(五)人才发展处

承担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有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推进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申报、审批;组织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招聘外籍人员(不含专家)相关工作;落实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相关专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人才配置政策,按规定承担特殊需求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的配置工作;承担全县重大人才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才考核工作;承担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六)工资福利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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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有关政策、法规;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落实并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退休等政策;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负责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指导;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综合分析工作。

(七)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法律和法规。拟定医疗、生育保险费率,制定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和支付标准;执行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规章制度;拟定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监督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质认定和年度评审;拟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匹配的改革措施和管理办法;负责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八)养老保险股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待遇的审批;负责死亡职工(参保人)遗属待遇政策及审批;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核、申请;拟定养老保险社会管理与服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有关办法;负责对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九)农村社保份额

落实并组织实施农村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和发展规划;会同有关方面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有关办法;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核、批准农村养老保险参加者待遇;审核、批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加者待遇。

(10)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解聘等配套法规,落实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等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公务员法和合同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制定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等实施意见,推行公务员职务分类制度,依法监督公务员,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务员竞争上岗,优化人才队伍合理结构;改进公务员考核办法,制定公务员培训规划和方案,组织协调县级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综合管理机关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审查以县级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单位和个人的资格,审查以县级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 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任免部分领导人员行政任免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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