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统计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类别:凤台资讯 时间:2023-12-27 浏览:
凤台县统计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县统计局未有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案办理事项;收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1条;在提供信息时未收取费用;未发生针对县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凤台县统计局2018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开放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县统计局按照公开、规范、高效、便捷的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服务,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打造公开透明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针对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及时完善县局政务公开领导架构,明确责任处室领导,统筹协调凤台统计局,局室(监管单位)、综合单位和其他单位应当配合实施。 2018年,召开各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3次,传达研究上级政务公开文件和资料,对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全年工作要点。 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单位办公室不时主动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

2、加强考核和学习

一是参加各种活动。 派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机关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积极参加县组织的公共政务会议和工作安排并积极落实。

凤台统计局_凤台县乡镇统计站_凤台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二是主动请教。 积极征求县公共事务办公室、县信息中心的意见,根据政务公开目录的具体情况凤台统计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及时调整、丰富和完善县统计局政务公开栏目。

三是纳入年度考核。 政务公开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统一部署、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监督、考核。 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每季度通报完成情况。

3、规范信息发布

一、及时发布统计信息。 确保专业统计数据、小规模专项调查、大规模普查工作等数据服务社会各阶层。

2.提高信息更新率。 确定专职维护人员,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目,消除僵尸栏目,保证信息材料的时效性。

3. 发布公开年度报告。 “丰台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连续七年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4、主动公开信息

2018年,县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项,机构领导、组织机构和人员信息10项,业务文件8项,规划计划和统计信息26项,财务预决算、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三公基金”信息31条,其他信息129条。

5. 遵守财务披露

2018年,县统计局按照规范格式和内容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资金、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县统计局未收到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事项; 收到并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项; 提供信息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发生县统计局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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