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
4、有其他法律规定禁止就业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8日-2月19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城关区就业局二楼(城关区龙溪路48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退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员工必须提供雇主同意申请的介绍信。
4、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 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兰州市公安局招聘400名工作人员,实行百分制。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阅卷。 它采用闭卷形式。 笔试内容为公共安全基础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30%。
(三)体检、政审。
按照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区城管委员会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进行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结论。 因体检或考试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招聘。
城管委员会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政治审查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兰州市公安局招聘400名工作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区就业局下属的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对用工人员组织岗位培训。 培训合格后,用人单位安排他们到单位工作,工作期间食宿问题自行解决。 招聘人员有3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内胜任工作岗位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不胜任工作的,终止劳动关系。
4、薪资
(一)文职人员按照规定领取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为每人每月2500元; 研究生绩效工资为七级、三级,本科生绩效工资为七级、二级,专科生绩效工资为七级、一级。该岗位最低工资水平按25%计算基本工资。 ; 同职级工资差别逐年增加3%; 岗位级别的工资差别将在较低级别职位最高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增加10%。
(二)新录用的文职人员试用期内应当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本工资。 试用期满后,工资将按岗位级别增加。
(三)年度奖金分配:年度考核连续三年优秀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年度考核优秀者奖励1000元,年度考核优秀者奖励500元。能够胜任年度考核。
(四)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医疗保健等福利,并按年工资总额缴纳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本次招聘工作由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兰州市区城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热线:0931-8475104(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31-8430700(区城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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