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珠海分校
学生党员发展历程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的规定和珠海市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规范党员发展程序,特制定本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1、提交入党申请书
1、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等社会各阶层先进分子,认同党的纲领、章程,愿意加入党的组织并积极参加党的工作并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作出决议并按时缴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申请方式:申请入党的学生必须自愿向所在学生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并提交本人撰写的纸质版《入党申请书》电子版。
论文写作要求:
1、需使用红色标题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稿纸。
2.有盖子。 封面写“入党申请书”,右下写班级、学号、姓名、时间。
3、字数2000字左右。
电子版要求;
1、封面必须由学生党支部提供。
2、字数2000字左右。
3、在规定日期内提交至党支部邮箱。
党支部及时派员对申请入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鼓励,深入了解申请人的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情况,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年龄、国籍、社会阶层和其他信息。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申请入党的人员在考察期间能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各党支部按照一定的组织程序讨论决定。
1、老生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总平均分80分以上; 新生必须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小组基础知识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才有资格参加。
2、党支部需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经讨论决定,予以公告,并报医院党总支备案。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须参加党校举办的党课,经党校、党支部培训后取得结业证书,方可认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入党积极分子需参加艺术与传播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的“学习打卡”活动预备党员 简历上,并要求每学期完成6次打卡。
支部每学期都会根据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面检查。 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党资格。

3、确定发展目标

经过一年多的培训、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即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程序是:
(一)培训联系人向党组或党支部报告联系的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教育、检查情况,并提出列入发展对象的建议。
(二)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组或者党支部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三)党支部到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进行舆情调查(班主任意见占25%,团支部意见占20%,学习成绩占25) %,参加党支部活动占30%。)
(四)支委会根据各方面的反馈意见,讨论发展目标。

4、开展发展目标集中培训

中共中央组织部对发展目标短期强化训练的时间和内容规定如下:训练时间一般为5-7天(或不少于40小时); 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 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培训的基础教材。
根据实际情况,学院党课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训练和自学互学相结合的方式。 课堂教学由党校讲师主导,可与学生形势政策教育、学生党团活动等环节结合实践训练、自学互学。

5. 对发展目标进行政治审查

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党组织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 未通过政治审查的,不得晋升入党。
一、政审内容:
(一)我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二)本人的政治经历、一贯的思想倾向和政治表现,特别是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三)本人现任职务或者职业、政治面貌、政治表现、与本人有密切关系的直系亲属的关系以及主要社会关系。
2、政审方式:
(一)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
(二)党支部委员会约谈,了解相关情况,核实相关问题。
(三)向当地有关组织和人员学习。 必要时,可以致函外地(单位)有关组织和人员或者派人调查。
3、撰写综合政治审查材料,包括:发展目标简历、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调查结果、结论意见

六、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发展目标的意见

征求意见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个别访谈、座谈会、舆情调查、公告等。

7、报上级党组织初审
党支部委员会做好发展目标的各项准备工作后,提交支部会议讨论批准前,党支部委员会应将发展目标的党员材料报教工部组织部提前报学院系审核。
经学院组织部、工科部对发展目标预审后,同意入党的,可通知支部办理入党手续; 认为不成熟的,应向分行说明原因,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培训教育的意见。 。

8、填写《入党申请表》

九、支部会议审议通过
支部会议认真讨论发展目标并作出决议,是党章规定的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程序是:
(一)发展目标申报《入党申请表》中本人填写的内容。
(二)入党人员介绍发展目标的主要情况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支部委员会向支部会议报告发展目标培育教育进程、检查评审情况、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情况,提出发展目标加入党内的意见。派对。
(四)与会党员讨论发展目标能否入党。
(五)发展目标表明对支部会议讨论的态度。
(六)支部会议表决通过。

10、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
在批准发展对象入党之前,上级党组织必须派人与发展对象进行交谈,进一步了解情况,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11、上级党组织批准

十二、预备党员的教育和检查

准党员教育考察办法:
(一)严格组织党的组织生活。 入党申请者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纳入党小组,并要求其按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生活培训,不断增强党性。精神。
(二)定期听取个人汇报。 准党员应当每三个月向党组或者支部报告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每六个月应当对自己的思想和实践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三)申请入党的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由其入党介绍人作为联系人,继续负责定期教育和检查。
(四)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 学院教育工程部可结合实际,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对他们进行集中教育,帮助他们真正从思想上入党。
(五)布置一定的任务。 党支部可以根据预备党员的实际情况,给预备党员布置一定的任务,或者给他们布置一定的任务,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实践中加强对他们的检查。
党组一般每三个月在听取预备党员汇报后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考核,肯定他们的成绩和进步,指出他们的缺点和不足,促进他们不断提高; 支部委员会必须每三个月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表现评价。 讨论分析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与本人谈话预备党员 简历上,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预备党员检查登记表》(附件14)中。

13、举行入党宣誓仪式

14、临时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办理转正手续。
(一)本人提出书面改正申请。 转正期满前一至两周,主动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二)党组提出是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组要召开讨论,提出能否按时转正的意见,可供党支部讨论参考。
(三)党支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不仅要听取党组的意见,还要征求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在党内公示预备党员的相关信息。一定范围内,并研究后提出是否可以规范化的意见。
(四)支部委员会审议。 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的整改申请,党组、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分析研究,并与党员标准进行比对党章规定,并对候选人是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 ,提交支部会议讨论。
(五)支部会议讨论通过。 召开支部会议,进行讨论、表决并作出决议。
(六)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主编:冯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