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努力拼搏的女性朋友们,你们有没有担心过结婚后工资被扣减?有没有担心过生完孩子重返职场被拒绝?有没有担心过在招聘会上被拒绝?别担心!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将为女性提供强有力的保护伞!
活动现场。周金友 摄
6月3日上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总工会、省妇联在杭州市少年宫广场举办新修订《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宣传日活动。活动现场,主办方通过设置咨询台、展陈宣传板、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律师为市民答疑、解答问卷等方式,普及宣传新修订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新《办法》结合浙江省实际,对女职工劳动保护范围、劳动保护内容、特殊时期待遇、用人单位义务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措施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为广大女职工权益提供了“保护伞”职场新妈妈能请假,有利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因生理特点在工作中遇到的特殊困难,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现在,我们来看看新《办法》都有哪些亮点。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重大,要帮助妇女解决平等就业问题,完善和落实生育保险政策。
2. 就业歧视和生育控制?NOT!NO!NO!
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岗位或工作外,禁止在招聘、裁减员工等方面歧视妇女。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在订立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不得作出限制结婚、生育或者缩短产假的约定。

3、劳动合同签了,但是你跟公司还有签合同吗?“当当当”,这个是《女员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这个是劳动者跟公司行政方签的专项合同,这个合同应该明确写明女员工劳动保护的内容,女员工每年妇科常见病体检,女员工心理健康辅导等,内容很多,就看谈判了,谈判力度够大的话,你的福利待遇……总之,你懂的!
4、我怀孕了,身体不舒服,但又不敢请假休息,怎么办?
对于怀孕未满3个月且出现严重妊娠反应的孕妇,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孕妇,您每天将获得至少1小时的带薪休息时间,并且您的雇主不能增加您的工作量。
5.时间过得真快,产假已经98天了,好想再休几天啊!
好消息!女职工依法生育,产假延长30天。
这不是很棒吗?什么?你还在担心产假期间的工资吗?不用担心。
作为上班族,如果参加了生育保险,可以享受保险支付的生育福利,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也不用担心,因为用人单位会按照产前工资标准支付;
别以为没有工作的失业妇女就只能“羡慕嫉妒恨”。如果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可以向市、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贴。此外,如果失业妇女的配偶已参加生育保险,失业妇女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
6、刚离开婴儿的新妈妈在工作中常常会遇到很多尴尬。新《办法》可以提供帮助。女员工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建设女员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此外职场新妈妈能请假,还应增加女厕所的比例。
新《办法》太人性化了!
7、有这么多保障,是不是暖心又贴心呢?但是,如果真的在职场上遇到不公平待遇怎么办?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监局、卫生计生委、工会、妇联等部门投诉、举报、申诉!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样一来,是不是安心多了呢!
8、最后温馨提醒:要维权,就找工会,别忘了浙江工会是我们职工的岳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