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光和简历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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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光和简历20日巨潮资讯网()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巨潮资讯网()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3 证券简称:森马服饰 公告编号:2016-42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并于 2016 年 10 月 2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34,665,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107%;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016,4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328%;网络投票股东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265,9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7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光和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英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交表决的新提案,也没有提案修改或否决的情况。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各项提案,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邱光和、邱建强、周平凡、徐波、蒋少勇、邵飞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选举余宇淼、朱炜明、郑培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邱光和先生累计表决结果为:2,034,665,989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选举邱光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表决结果为:18,265,9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邱建强先生累计表决结果为:2,034,665,989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经审议通过,选举邱建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投票结果为:同意 18,265,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周平凡先生累计投票结果为:2,034,665,989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经审议通过邱光和简历,选举周平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结果为:18,265,9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徐波先生累计投票结果为:2,034,665,989股同意邱光和简历,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经审议通过,选举徐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 18,265,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蒋少勇先生累计投票结果为:同意 2,034,665,989 股。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该议案经审议通过,选举蒋少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 18,265,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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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飞春先生累计投票结果为:2,034,665,989股同意。该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选举邵飞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结果为:18,265,9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2)独立董事投票结果为:余宇淼先生累计投票结果为:2,034,665,989 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通过了本议案,选举余宇淼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投票结果为:18,265,989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朱炜明先生的累计投票结果为:2,034,665,989 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通过了本议案,选举朱炜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外)投票结果为:同意 18,265,9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郑培民先生累计投票结果为:2,034,665,989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审议通过了本议案,选举郑培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结果为:18,265,98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选举姜杰、姜成乐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三年。表决结果如下:姜杰先生累积投票结果:2,034,665,989股同意。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本议案经审议通过,选举姜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投票结果为:同意18,265,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数的100%。蒋成乐女士累计投票结果为:同意2,034,665,989股。此项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选举蒋成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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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18,265,9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以上两位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王兴东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10月20日《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公告》。3、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表决结果:同意2,034,665,98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本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请参见2016年10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英明律师事务所委派沙千里、王淑文律师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全文请参见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英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11月8日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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