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据《检察日报》报道,辽宁省鞍山市检察院起诉的辽宁省财政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跃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近日在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合并刑期为十五年。魏跃辉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未上诉。
记者注意到,法院认定魏月辉受贿案件共计103起,为了在安置事宜、上级补助等方面得到省财政厅的支持,找魏月辉帮忙的市州几乎覆盖了整个辽宁省。
被告人魏月辉被带进法庭
法院查明,魏岳辉在担任辽宁省财政厅科员、副处长、预算处处长、财政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其职权、地位所创造的便利条件,为信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省财政厅魏跃晖简历,非法收受103人人民币870.64万元、美元7000元、摄影器材15台、玉石3块、手镯1个、手表1件,折合人民币共计972万余元。

根据其公开履历,魏跃辉出生于1964年1月,一直在辽宁省财政厅工作,历任辽宁省财政厅预算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1年,魏跃辉任辽宁省财政厅副厅长。
从1983年到2013年,魏月辉在辽宁省财政厅预算处工作了整整30年。
据悉,预算处是辽宁省财政厅的重要部门,其最大权力是向市县分配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指标的权。
资料图
2001年春节前夕,魏月辉到辽宁某市培训中心参加全省财政清算会,时任该市财政局局长的万某给了魏月辉20万元。

第二年春节前夕,魏跃辉到市培训中心召开全省财务决算会议,万某又给了魏跃辉20万元,表示希望获得更多资金支持。
2000年,辽宁省某县级市财政局局长卜某想从该局调到地级市财政局担任预算科科长,便打电话给魏跃辉,希望他能帮忙。为表示感谢,卜某于2001年3月给了魏跃辉15万元。
2004年,卜某想当该局副局长,再次向魏跃辉求助,同年11月省财政厅魏跃晖简历,卜某被任命为市财政局副局长,魏跃辉因此再次收受卜某15万元“感谢费”。
此外,魏月辉还是一名摄影爱好者。有一次,他在一家摄影器材店里看中了一台徕卡S2相机机身和一支徕卡70mm镜头,立刻送给了时任辽宁省某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的卜某,并打电话说:“我看中了一台相机,大概18万元,你能帮我买吗?”没过多久,卜某就带着现金来到摄影器材店,从魏月辉手中买下了照片中的相机和镜头。
2015年,国家决定对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10多亿元进行补贴,时任省财政厅副厅长的魏跃辉在明知某公司项目存在问题、审计结论不实的情况下,仍坚持做出这一决定,最终由原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并以此为依据给某公司发放财政补贴,导致国家农产品加工项目补贴资金1.65亿多元损失。
2017年1月,魏岳辉被调查,同年4月,其被开除党籍、撤职,通报显示,魏岳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属经商谋取利益;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性关系。